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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文一会”精神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袁贵仁同志在贯彻落实“三文一会”督导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06-20

(2007年5月23日)

  2007年5月17日至23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教育部组成三个督查组,对江西、四川、上海、湖北、浙江、江苏等六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2007年5月15日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三文一会”)精神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有关省市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今天,我们召开座谈会,主要是就各地贯彻落实“三文一会”的情况进行交流,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部署。刚才,与会的几个省、市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介绍了本地贯彻落实“三文一会”的做法、经验,分析了本地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以下统称民办高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也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通过大家的发言,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可以看出,各地贯彻落实“三文一会”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民办高等教育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对高等教育大众化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为国家培养急需的人才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因此,应当充分肯定民办高等教育的成绩和贡献,充分肯定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者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积极探索。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和管理民办高校的主要任务。三个文件对于该怎样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如何规范管理民办高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也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

  三是进一步统一了原则和政策。虽然各地对“三文一会”贯彻落实的情况不均衡,有的细一些,有的粗一些,有的抓得早一些,有的抓得晚一些,但大的原则和政策是一致的,就是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对办得好的民办高校给予更多的支持,督促办得不好的民办高校尽快整改。

  四是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目前情况来看,贯彻落实“三文一会”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地下发了有关文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有些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有的问题正在解决中。总的说,普遍得到重视,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文一会”的精神,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确保民办高校的和谐稳定

  《国办通知》、《若干意见》和《若干规定》下发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有的问题已经解决,有的问题正在解决。但有些问题是多年积累下来的,不可能马上得到解决,有的问题还比较敏感和复杂。所以,各地要继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把不利因素和有负面影响的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确保民办高校的稳定。

  当前,要重点排查因体制外招生、超计划招生、虚假广告招生以及有意无意混淆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界线招生而引发的学历、学籍、学位及收费等问题。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5月15日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对这些问题,要认真汇总、梳理,深入分析矛盾、问题的性质和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实际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于教育部门和高校自身能解决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迅速部署,抓紧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教育系统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防由于问题和矛盾久拖不决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各地在排查、化解中,要认真按照陈至立国务委员的要求,切实抓好几个环节:一是全面汇总,把影响稳定的问题全部找出来;二是梳理归纳,对问题的性质和潜在风险进行深入研究;三是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能解决的尽快予以解决;四是分解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直到全部解决为止。

  二、健全组织,规范管理,做好服务,确保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稳定是底线,不稳定,民办高校就不能发展。刚才讲的解决稳定问题的办法,都还是治标的办法,就是下决心把存在的问题消除掉。但光治标还不够,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主要包括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这是确保稳定的长效机制。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说明,哪个学校党团组织健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得力,发生的问题就少,即使有了问题也会迅速地得到解决。如果党团组织不健全,就会经常发生问题,小问题可能最后变成大问题。

  教育不仅仅是八小时的课堂时间,学生在校二十四小时,除了休息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接受教育。学校要全方位育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所以,要切实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保证不出大的问题;出了问题之后能及时发现,迅速解决。

  (二)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这符合党章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选派是第一步,第二步要纳入正常的换届选举。选派的党委书记可以兼任督导专员。他们的任务不是去夺权,不是要改制,而是发挥指导、监督、帮助的作用,帮助民办高校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建立和谐的校园;支持董事长、校长把学校办好,解决目前一些民办高校中存在的“家族式”管理问题。形成董事会、校长和党委书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机制。目的是在民办高校的发展改革中,既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又发挥校长的作用,同时还要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具体如何选派,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探索。

  (三)充实民办高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是提高质量,民办高校也要把工作重点放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当前和今后民办高校工作的重点,就是充实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这是维持学校稳定的重要内容。没有质量的学校,最终不可能稳定。

  (四)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做好服务。有些民办高校举办者的办学思想不是很端正,为了降低办学成本,减少辅导员、班主任和党团组织建设的经费,降低宿舍、食堂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生活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对此有意见。民办高校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规范管理方面,要特别强调一点,就是依法依规、及时果断地处理群体性事件。这几年,民办高校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学校的党团组织不健全,没有建立风险处理机制,没有稳定的组织队伍,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事实证明,任何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一个过程,不是突然发生的,是由于对出现的问题反应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所以,民办高校要总结经验,建立起一套处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办法,并形成制度。问题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掌握动态,及时妥善地把问题处理好。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民办高校持续发展

  教育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长期、长效的事业。各地已制定了一些好的文件。要在认真学习贯彻“三文一会”基础上,结合调研排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要与财政、税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争取各有关方面的协助和支持。

  二是建立民办高校审批制度。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是提高质量,新设民办高校,要严格程序,主要考虑地方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的合理性。已设的民办高校,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给予黄牌或红牌处罚。

  三是建立民办高校年检制度。按照《国办通知》和《若干规定》的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高校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的重点要突出,手续要简化,效果要明显。对于年检好的民办高校,要在表彰奖励、招生计划、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于年检不好的,要亮黄牌或红牌,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四是建立民办高校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一些方面享受同等权利。对于民办高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各地要逐项研究,予以落实。比如,各地反映比较多的民办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问题,要纳入省级高校职称评定工作范围。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原则上和公办高校学生一样。各地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是建立民办高校奖励和惩罚制度。要树立一批好的民办高校典型,包括个人和学校,大张旗鼓地予以宣传。要对办得好的民办高校给予奖励,对办得不好的民办高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通过奖励和惩罚,给民办高校树立一个导向,好好办学,就能享受到应得的权益,得到特殊的照顾;而办学思想不端正,疏于管理,经常出问题的,就会遭受损失。从而促进民办高校踏踏实实、聚精会神地办好学。

  六是建立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民办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取得会计业务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七是建立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要全面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总结那些办得好的民办高校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形成规范的制度,提高工作的成效。

  八是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审查备案制度、督导专员制度。这是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

  此外,还有一些制度比较复杂,如法人财产制度、资产过户制度、合理回报制度、税收制度等。这些制度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制定。

  四、全力做好今年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招生工作

  民办高校中许多问题的产生,既有学校的原因,也有政府管理方面的责任。为尽可能减少问题的发生,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全力做好今年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新生招生工作。

  一是做好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和就业指导工作。首先,要处理好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问题。今年是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发放毕业证书的第一年。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对待,做好工作。不要观望,不要等待,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极个别特殊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既要考虑学生的权益,也要考虑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最根本的原则,是维护全国民办高校的稳定。其次,要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检查。民办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帮助学生找到适宜的工作岗位。各地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是做好今年新生招生工作。从今年开始,民办高校的招生工作要汲取以往教训,严格规范,确保招收进来的每个学生都有合法的身份,不再留有后遗症。具体来说,一要严格对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审查。二要严格招生计划管理,绝不允许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三要严格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查处打击非法中介和个人乱招生。四要严格新生报到,加强新生报到现场的管理,及时处理违法违纪招生。教育部将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按照“三文一会”的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好。希望大家把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考虑得多一些,把工作的原则、政策考虑得细一些,把工作的措施、办法考虑得实一些,把工作安排、部署得早一些。要充分利用贯彻“三文一会”的机会,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高校的积极性,确保民办高校和谐稳定,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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