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编辑部

美国加强对跨国界高等教育的认识,规范跨国境高等教育行为

跨国界高等教育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迅猛发展,冷战时代的结束和经济全球化,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快速发展,无疑给这种势头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和动力。发展中国家的学生大量涌入欧美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接受在自己的国家无法得到的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以美国为例,2003年度美国接纳了586323名外国留学生,占美国大学本科生总数的2.7%,同时外国研究生则高达研究生总数的12%。三分之二外国留学生资助来自于个人或者家庭,直接获得学校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只占很小的比例。他们每年仅在学费和生活方面的花费就给美国经济带来超过110多亿美元的收入。来美留学的学生和学者多数来自发展中国家比较集中的亚洲,占总数的55%,其中中国学生约占10%。“911”事件以后,由于美国日益趋紧的签证政策,许多国家学生已经把澳大利亚、英国等作为出国留学的首选国家。

 

  跨国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多层面和多角度的,它在促进教育全球化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值得深思和关注的东西。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许多留学生毕业后没有回到祖国而选择在所留学国家就业、找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生留学他国造成了大量的外汇流失,给本国的经济造成了损失。

 

  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需要大批的掌握了先进科学技术、具有高质量留学背景的人才来发展本国的经济,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接受人才流失、资金外流的残酷事实。面对两难的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世贸组织的要求,主动或被迫地采取了对发达国家开放高等教育市场的政策,将外国的教育资源引进到本国。例如,印度已经引进200个教育项目,招收3万名学生,其目的是使本国学生不出国门便能接受到与国外一样的优质教育,同时还能吸引其他国家的学生用相对较低的学费到印度留学。

 

  与此同时,许多发达国家大学和教育机构纷纷到发展中国家设立分校,联合办学,成立网上大学。美国的哈佛大学在塞普露斯、阿联酋设立了分校,印地安娜珀利斯大学在希腊设立了分校,特拉华大学在波斯尼亚建立了商学院。许许多多的网上大学也应运而生,如菲尼克斯网上大学已在全美和世界各地成立了许多分校。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国的大学也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设立了分校。

 

  高等教育跨国界发展的浪潮令人喜忧参半。目前,并非所有的跨国界教育都是高质量的,其中不乏鱼龙混杂。一些并不具备提供高质量教育的院校也乘机混入跨国界高等教育的行列,乱发文凭、乱授学位的现象层出不穷。许多非赢利的公立院校在外国举办教育却采用商业运作方式。这些做法不但降低了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的利益,而且给办学单位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声誉。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规范跨国界高等教育,20045月,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协会和美国教育协会、加拿大大学和学院协会、美国大学国际协会联合草拟了《分享跨国界高质量高等教育:代表全世界高等教育院校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这份声明书旨在提醒人们对跨国界高等教育质量的认识,要求高等院校和有关政府机构对跨国界高等教育的质量给与高度关注。该《声明》主要针对两种机构:一是世界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和他们所属的非政府协会;二是各国政府和政府间组织。目的是在一个平等和透明的架构内为所有从事跨国界高等教育相关院校和组织创造对话的平台,使大家认识到跨国界高等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保证跨国界高等教育不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声明》对跨国界高等教育产生的背景、原因、现状和问题作了基本的分析,提出了十项基本原则,同时也向政府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分别提出七项和八项建议。

 

  一、开展跨国界高等教育的10项基本原则:

 

  1.各国政府和管理机构应保持制定、修订和实施高等教育政策和法令的权利,以保证这些政策和措施服务于本国文化、社会和经济目标。首要的是这些法令能保证国内高等教育体系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获得可持续性发展,并为国内的学生提供公平的上学机会。

 

  2.跨国界高等教育的国际性协议和政策要尊重各国政府和管理为达到他们的目标,规范本国的高等教育体系而制定法令的权利。

 

  3.跨国界高等教育应能加强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以实现全球共同发展。

 

  4.跨国界高等教育应有利于承办国社区的更广泛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福利的发展。

 

  5.跨国界高等教育除了向学习者传授专业知识外,还应致力于传输严谨的思想,以使他们成为当地、国家和世界层面的负责任的公民。

 

  6.跨国界高等教育不但要向有支付能力的学生开放,还要向合格但需要资助的学生开放。

 

  7.跨国界高等教育应达到由本国和承办国管理机构所制定的专业和行业的高标准。

 

  8.跨国界高等教育应对公众、学生和政府具有可信度。

 

  9.跨国界高等教育应致力于减少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的流动障碍。

 

  10.跨国界高等教育应通过国家和国际间的透明运作来得到加强。

 

  二、向各国政府提出了7项建议:

 

  1.各国政府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应加强与高等教育机构和其代表协会之间的对话。

 

  2.WTO和其他贸易谈判中,政府不应采取有损于对本国学生和高等教育机构公共投资的做法。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共投资。

 

  3.应促进和支持教学和科研方面的交流和其他方式的合作,以增强本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力。

 

  4.承诺为合格的且需要资助的国际学生提高奖学金。

 

  5.与相关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监督外国高等教育提供者在本国运作时能受到相应的管理和规范。

 

  6.与相关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确保那个国家提供全面、及时、有用的有关高等教育机构、质量评估和认证方面的信息。

 

  7.与相关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改进信息手段,确保上述信息以比较系统、全面的形式实现各国的共享。

 

  三、向高等教育机构提出了8项建议:

 

1.熟悉跨国界高等教育和贸易的问题,便于所属协会致力于与其政府展开建设性的对话。

 

2.确保跨国界高等教育有利于促进承办国的社会和经济的广泛发展,通过合作而不是竞争来提高当地高等教育的水平。

 

  3.通过为合格的且需要资助的国际学生提供奖学金来改进项目和课程的准入。

 

  4.从本国和承办国的法定机构取得完全授权和批准。

 

  5.通过建立院校的质量保障体系,实现质量的反馈、评估和改进。

 

  6.与相关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开发有效的质量保证原则和实施方法,并且将他们运用到跨国界的教育活动中。

 

  7.与相关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合作,改进在质量保证和互认方面的国际信息交流和合作。

 

  8.主动向公众、学生和政府提供可靠的信息,尤其要提供院校的合法地位、批准机关、所受课程、质量保证机制以及其他根据办学标准所规定的相关信息。

 

  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也是跨国界高等教育比较活跃的国家之一。欧美发达国家非常看好我国的教育市场,许多国家已经抢滩我国的许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一方面促进了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面对高等教育跨国界日益发展的趋势,我们应认真研究,主动应对。首先认真研究跨国界高等教育的国际法规和国际经验;第二要制定既面向世界又符合我国实际的政策和法律,鼓励和监督跨国界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第三是要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作用,对要求与我联合办学和设立分校的外国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详细的调研和严格的资质认证,从源头上解决鱼龙混杂的问题;第四是结合国际做法,积极发挥我们的学科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到我国的高校中接受教育。同时也应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高校到国外办学,主动参与到跨国界高等教育的潮流中去。

 

  主要参考资料:

 

  1. Open Doors 2003

 

  2. Perspective on Internationalizing Higher Education

 

  3. Breaking News Archive??June 2004

 

  4. Sharing Quality Higher Education Across Borders: A Statement on Behalf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Worldwide

 

  拟稿:徐家海  审核:查卫平

 

  驻休斯敦总领事馆教育组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