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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团工作通讯第3期

  编者按:现将民政部《关于“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情况及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宣传工作的通报》;民政部《关于“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展览效果优秀单位(展区)、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刊发,请认真学习。

关于“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情况及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宣传工作的通报

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04年12月11日,首届“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在京圆满结束。

  本次展览会由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教育等28年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协办,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承办。全国各地、各行业共456家行业协会参展,展览面积达19500平方米,在3天展期内共接待观众近3万人。

  展览会围绕“展示、促进、发展、成就”的主体全面系统地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经验和成就,探讨了行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新形式下的发展方向和服务空间,交流了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

  我国的行业协会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政府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取得的成就,行业也不断壮大。目前,全国各类行业协会已达4万多个,约占我国社会团体问题的近1/3。当前行业协会已成为我国民间组织中发展最迅速、门类最齐全、作用日渐明显的民间组织。2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调度重视,各级政府的行业规范、实现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反映企业诉求、完善社会服务以及承担政府转移职能、促进机构改革诸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行业协会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走上经济活动的最前台,在指导企业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维护企业得益、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又做出了新的业绩,积累了新的经验。不少行业协会已经在倾销和反倾销的调查中发挥了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了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企业利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展览会第一次向全社会宣传了全国各行业协会以及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韩启德,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等参观了展览,并称赞这样的展览会是建国以来55年的首创,是政府部门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力作,希望将来能够延续下去。全国行业协会也称赞政府部门为他们提供了这次展示、交流、学习的好机会。参加展览会使他们树立了努力做好协会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也看到了自身的差距。大家表示,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性和优势,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展览会的成功举办,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地民政厅(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分不开的。自2004年8月16日《关于举办“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的通知》发出以后,各地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热忱,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积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许多省份还派人多次来北京实地考察,结合本地区特点精心设计、精心制作,并尽可能地利用各种先进手段和方式充分、全面展示行业协会的成就和风貌。展览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评议和问卷调查分析,评出了展览效果优秀单位(展区)20名,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5名。展览会结束后,部分省份还将展板和实物运回,继续在本地进行展览,进一步扩大了展览效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希望各单位以本次展览会的成功举办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贯彻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民间组织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宣传工作,促进我国民间组织健康成长,更发地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展览效果优秀单位(展区)、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领导的指示,“全国行业协会成就汇报展览会”展览会组委会组织了对展览效果和展览组织工作的评估,评选在展览活动中表现??的组团单位和参展单位。本次活动除征集专家意见外,在展览会上共发出6000余张调查问卷。经对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及专家意见综合评估,分别评选出展览会展览效果优秀单位(展区)20名,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5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通报。

  一、展览效果优秀单位(展区)

  1.上海展区

  2.广东展区

  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4.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5.湖北展区

  6.北京展区

  7.深圳展区

  8.中华商标协会

  9.西藏展区

  10.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1.中国煤炭工业联合会

  1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展区

  13.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14.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1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16.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17.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18.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中国文艺演出物资协会

  二、组织工作优秀单位

  1.国资委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3.农业部

  4.教育部

  5.中华商标协会

  6.上海市

  7.北京市

  8.广东省

  9.湖北省

  10.江苏省

  11.浙江省

  12.河南省

  13.西藏自治区

  14.深圳市

  15.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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