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备案

  1.工作流程

  2.申请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备案

  申请单位:教育部主管基金会

  审批机构:教育部、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理事会提出动议后30个工作日内

  需提交的材料:(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根据网上填报说明完成网上填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1) 《关于×××基金会变更(增补)×××人选的请示》(注明变更或增补理由、理事会审议情况、具体变更或增补人选及印章);

  (2) 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基金会骑缝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所有出席会议人员签名);

  (3)《基金会理事、监事变动申请表》(编号:11,在线打印,左上角有事务号);

  (4)《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编号:12,后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干部,应提供人事组织部门批复或其他审批同意材料)。

  (5)《全国性教育类基金会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8)。  

  提示说明:

  (1)基金会负责人、理事、监事发生变动,应履行备案手续;

  (2)基金会换届,应对新一届所有负责人、理事、监事进行备案;

  (3)连任的负责人需要在简历最后写明其在基金会任职的时间、届次和职务,一届一栏。

  材料形式要求:材料(3)、(4)提交一式2份,其他一式1份。

收藏
(责任编辑:李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