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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变动备案

  工作流程

  审批机构:教育部、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理事会提出动议后30日内

  需提交的材料:(须先履行网上填报流程,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1.《关于××××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备案的请示》(写明变更或增补理由、理事会审议情况、具体变更或增补人选及印章);

  2.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社团骑缝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4.《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11号);

  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号)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每人一表;

  6.若为换届,还需提交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名单(自拟),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说明:

  1.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2.社会团体产生新增负责人,应对新增负责人备案;

  3.社会团体换届,应对新一届所有负责人备案;

  4.连任的负责人需要在简历最后写明其社会团体任职的时间、届次和职务,一届一栏。

  材料形式要求:材料4、5、6提交一式3份,其他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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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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