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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武陵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吉首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2〕14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陵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吉首大学的函》(湘政函〔2000〕1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武陵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吉首大学,同时撤销武陵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合并后,原武陵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吉首大学的专科部,继续保留专科层次教育。

  望你省加强对合校工作的领导,做好统一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在搞好学校基本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学校仪器设备条件。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九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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