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06〕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函》(桂政函〔2004〕14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校代码为1059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区加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新校区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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