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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商学院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7〕2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商学院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的函》(津政函〔2006〕11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商学院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069;同时撤销天津商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天津商业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的“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5亿元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室和学科建设的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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