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司〔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0〕3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将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组织开展的2011年国家级培训常规班次设置和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常规班次
(一)全国优秀小学校长高级研究班(第四期)
9月开班,招生31人,每省(自治区、直辖市)1人,为期1-2年(多次集中)。招生对象为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形成了一定办学特色,原则上已参加过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的优秀校长。该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紧密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以促进“教育家型”校长成长、储备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为目标,通过名师指导、境内外访学、立项研究、资助出版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努力造就一批教育家型的杰出校长。
(二)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第四十二期至第四十七期)
全年共举办六期(上半年3、5、6月,下半年10、11、12月,每个月举办一期),每期招收学员70人,学制1个月。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的小学中青年骨干正职校长。该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培养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校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为目标,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通过核心课程讲授、专题研讨、实践考察等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校长的专业发展,着力提高小学骨干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
(三)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校长研修班(第六期)
4月开班,招收学员72人,为期21天。招生对象为中西部23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小学校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选派3名学员参加。该班紧密围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突出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薄弱地区的特色,通过核心课程讲授、专题研讨、实践考察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校长的学校管理水平。
(四)全国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第四、五、六期)
第四期3月开班,第五期5月开班,第六期10月开班,每期招生64人,为期30天。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选送的骨干幼儿园园长。该班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加强幼儿园园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园长管理水平和实施幼儿素质教育的能力为目标,促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五)第六期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者研修班
6月开班,招收学员64人,为期8天。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负责校长培训的管理者及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该班以学习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题,着力提高校长培训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校长培训质量管理,创新校长培训模式与方法。
(六)优秀小学校长办学思想研讨班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创造条件、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的部署和要求,遴选具有突出的办学业绩、显著的办学特色,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校长,举办若干期办学思想研讨班。该班旨在交流研讨、总结提升和宣传推广优秀校长的办学理念与实践,引领广大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新疆、西藏小学校长研修班(第二期)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分别会同新疆、西藏教育厅在北京举办新疆小学校长研修班和西藏小学校长研修班各一期,每期招收学员70人,为期30天。招生的具体安排由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商新疆、西藏教育厅确定。
以上各班次培训具体安排由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常规班次
(一)全国优秀中学校长高级研究班(第四期)
7月开班,招生31人,每省(自治区、直辖市)1人,为期1-2年(多次集中)。招生对象为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形成了一定办学特色,原则上已参加过全国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的优秀校长。该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紧密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以促进“教育家型”校长成长、储备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为目标,通过名师指导、境内外访学、立项研究、资助出版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努力造就一批教育家型的杰出校长。
(二)全国高中校长研修班(第四十一、四十二期)
全年共举办两期(分别于3月、10月开班),每期招生50人,为期85天。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性高中担任两年以上校长职务的优秀正职校长。该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以培养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校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为目标,通过核心课程讲授、专题研讨、实践考察等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校长的专业发展,着力提高高中骨干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
(三)全国初中校长高级研修班(第十八期、第十九期)
全年共举办两期(分别于3月、10月开班),每期招生50人,为期65天。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派的优秀初级中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正职校长。该班围绕现阶段我国初中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组织学员学习教育科学和管理科学理论知识,通过对当前初中教育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和教育实践考察,以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思路,着力提高初中骨干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校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
(四)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学校长研修班(第十二期,第十三期)
第十二期3月开班,第十三期9月开班,每期招生48人,为期30天。招生对象为中西部23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中学校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选派学员参加。该班旨在大力推进中西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围绕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国中西部教育的特点,通过理论讲座、专题研讨、教育考察等形式,帮助学员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办学思路,全面提升中西部农村中学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市)样本校校长专题培训班(第二十一期至第二十四期)
全年共举办四期,每期招生55人,为期22天。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市)样本校校长。该班针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精选高中课改省份的典型案例开展培训,旨在提高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市)样本校校长组织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招生的具体安排由我部基础教育二司另行通知。
(六)新疆、西藏初中校长研修班(第二期,第三期)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分别会同新疆、西藏教育厅在上海举办新疆初中校长研修班和西藏初中校长研修班各一期,每期招收学员50人,为期30天。招生的具体安排由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商新疆、西藏教育厅确定。
(七)优秀中学校长办学思想研讨班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创造条件、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的部署和要求,遴选具有突出的办学业绩、显著的办学特色,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校长,举办若干期办学思想研讨班,该班旨在交流研讨、总结提升和宣传推广优秀校长的办学理念与实践,引领广大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以上各班次培训具体安排由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2011年教育部还将委托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会同青海省教育厅采取“送培进青”方式,组织举办青海小学骨干校长研修班和青海初中骨干校长研修班各1期,每期招生100人,为期14天。招生的具体安排由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商青海省教育厅确定。
三、相关联系方式
教育部人事司综合处:
联系人:叶兵、黄伟
联系电话:010-66096465、66097580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
联系人:陈紫龙、周小燕
联系电话:010-58808089 传真:010-58806107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静、王俭
联系电话:021-62233270、62233710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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