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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度,推进融合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0-07-21 来源:基教司收藏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积极探索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有效组织与运行,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制度优势,全面助力区域融合教育改革发展。

  一、建立高效运行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在上城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于2013年建立了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开展残疾学生评估及教育鉴定与安置、不同生态环境中学生特殊需求支持的咨询建议与指导、教师与家长专业能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政策建议推进、特殊儿童教育维权等。

  目前,上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学习障碍、语言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肢体残疾、多重残疾、病弱儿童、注意力缺陷及多动障碍等12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根据服务对象的多元特性,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也呈现多样性,主要由教育、医疗、康复、社会工作、法律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分为常驻委员与特聘委员。常驻委员由省内高校特殊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省儿保康复科医生、行为发育科医生,有关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专家担任;特聘委员是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突发、重要的特定问题,临时邀请其他相关专业领域人员担任。

  为确保专家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区教育局与专家委员会每位成员签订协议,对双方的合作内容、有关义务及权利等作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还确定了专家委员会基本工作原则:一是合作原则,即专家委员会各成员在工作中相互尊重、通力合作,立足各自专业,以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适性发展与家庭的期望和需求为导向,进行相关议题的讨论以及方案的制定,并指导方案的实施与调整;二是效能原则,即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家委员会内设机构,规范相应职能,使专家委员会各成员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进而保证专家委员会决策科学、公正,运行合理、有效。

  二、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制度优势

  上城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受区教育局委托,积极服务区域特殊教育发展,功能辐射普特学校、家庭和社区。

  一是科学认定,合理教育安置。每年六月,上城区教育局都会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以及普通学校申请随班就读学认定的学生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估,根据特殊学生的评估情况结果,与学生家长、教师共同确定特殊学生最适性的教育安置方式,并向区教育局提出建议,努力为特殊儿童提供最少限制的教育环境。

  二是驻点学校,护航学生成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家根据学校需要,开展每周一次或两周一次的驻点服务,深入教学一线,实时观察特殊儿童的学习、活动情况,为教师、家长释疑解惑,并帮助特殊儿童自主进行教育康复训练,提升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让优质资源直接惠及每一个学生。

  三是赋能家长,促进家校共育。家长是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成长的重要参与者,是制定与实施特殊教育计划、提供教育与康复服务的重要合作者,同时也是对儿童身心发展、行为和互动模式最具影响力的因素。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认真听取家长的心声,接受家长咨询并提供家长培训,保证家长的有效参与。由于有了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与建议在学校能够更好地落地,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家校共育有效达成。

  四是助力教师,引领质量提升。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是保障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融合教育成效的关键因素。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上城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把融合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列为研究课题,专家与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共同开展行动研究,提升了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家委员会专家还定期对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系列培训,提升了全区普通教师的融合教育理论水平与实践技能,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显著提升。

  五是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在特殊儿童入学、转学涉及法律问题时,专家委员会律师委员就会针对特殊儿童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家长、教师提供咨询,提出具有专业性的法律意见与建议,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尽最大可能保障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是建言献策,推动事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受区教育局委托,对区域特殊教育教学实效进行客观评价。委员会深入教育教学现场,查阅相关台账,从领导与管理、办学环境、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与教学等多个方面进行点评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围绕全区特殊教育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骨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发展,开展研究、规划、指导工作。专家们在全区召开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上为全区特殊教育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推动区域特殊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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