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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成果展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我部决定近期召开全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为反映我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全貌以及取得重大成就,会议期间,将举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果展示活动由我司负责指导并统一安排,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成果展示分为专题电视片展示和图片展示(展板)两部分。

二、专题电视片要全面反映2000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以来,本地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建设、教师培训,尤其是教育教学应用等方面的成就,以及广大教师在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方面的变革与创新,广大中小学学生在信息素养、信息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提高。专题电视片时长为20分钟,要求刻录成用DVD机播放的光盘,并在710日前邮寄到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三、图片展示采取统一规格、分别制作,集中审查、喷绘、布展的方式进行。

1.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块展板,每块展板按180cm×120cm(高×宽)的要求设计。

2.图片展示要结合各地中小学信息化发展实际,组织、设计内容。图片展示的内容要能够反映当地城市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成就,重点突出教育教学应用,突出主要成果和典型。

3. 重点反映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的教学和培训活动,学生的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突出反映光盘教学、利用卫星资源教学等内容。图片展示中反映各级领导视察的照片,应以省、部级以上领导为主。

4.图片展示设计稿要求刻制成光盘(一式二份),并在710前邮寄到我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统一到现场进行喷绘、制作和安装。

四、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编制“全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成果专题电视汇报片”。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625日前,向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提供1520分钟的精选素材或资料。内容包括:

1.中央和国家领导同志、部委和省级主要领导同志检查与视察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录像资料或照片。

2.各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情况,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案例的录像资料或照片。

录像资料以BETACAM带提供,也可以以原始素材带提供。

五、本通知要求报送的材料,请邮寄到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孙  强  郭忠民

话:010-664190436649090666419024(传真)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085信箱

编:100031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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