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二司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2014年9月,教育部与乐高共同签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合作备忘录,决定在2010-2014年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合作,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引入乐高教育理念,通过建设创新实验室、组织学生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构建探究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为部署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创新学习项目启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介绍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学习项目方案;
2.部署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学习项目工作。
二、参与人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和相关部门处级负责同志各1人,每地共2人。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6月18日(周四)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9日(周五)
报到地点:上海市宝隆美爵酒店(具体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80号,联系电话:021-35059666)
四、联系人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吴菁、徐文菁
联系电话:010-66097815 传真:010-66096975
电子邮件:wujing@moe.edu.cn,jzc@moe.edu.cn
乐高教育项目负责人,臧林
联系电话:13901061489
电子邮件:david.zang@lego.com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地认真梳理本地与乐高相关合作内容,确定项目责任单位,统筹协调项目相关各项工作。
2.请于6月15日前将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联系人。
3.活动参与人员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表.doc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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