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开展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
创新学习项目启动活动的通知

教基二司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2014年9月,教育部与乐高共同签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合作备忘录,决定在2010-2014年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合作,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引入乐高教育理念,通过建设创新实验室、组织学生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构建探究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为部署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5-2019)创新学习项目启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介绍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学习项目方案;

  2.部署教育部-乐高“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学习项目工作。

  二、参与人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和相关部门处级负责同志各1人,每地共2人。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6月18日(周四)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9日(周五)

  报到地点:上海市宝隆美爵酒店(具体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80号,联系电话:021-35059666)

  四、联系人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吴菁、徐文菁

  联系电话:010-66097815 传真:010-66096975

  电子邮件:wujing@moe.edu.cnjzc@moe.edu.cn

  乐高教育项目负责人,臧林

  联系电话:13901061489

  电子邮件:david.zang@lego.com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地认真梳理本地与乐高相关合作内容,确定项目责任单位,统筹协调项目相关各项工作。

  2.请于6月15日前将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联系人。

  3.活动参与人员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参与人员信息反馈表.doc

     2.报到地点及路线.doc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2015年6月2日

来源:基础二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