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报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总结
和组织推荐典型示范案例的通知

教基二司函〔201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筹备好2016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决定遴选宣传、推广一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省级工作总结

  1.主要内容。本省(区、市)“十二五”以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十三五”工作思路和建议。

  2.文字篇幅。字数3000字左右,文字精炼、重点突出。

  二、精心遴选推荐典型案例

  1.推荐数量。每省(区、市)推荐2-4个区域(包括地、市和县、区),3-6所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

  教育学校),作为典型案例备选。

  2.区域典型案例遴选要求。在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或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等某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学校典型案例遴选要求。信息技术在各学科、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等某些方面有创新性、高水平应用,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典型案例推荐材料撰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备选区域和学校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归纳典型特色、挖掘典型意义、精心撰写推荐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三、其他事项

  1.报送时间和要求。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推荐材料和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可在我司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26/jces_left/moe_715/下载)盖章后报送我司联系人并发送电子稿。

  2.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本地区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遴选,汇编成册,出版发行,宣传推广。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础教育二司技术装备处,马 彤;010-66096975,jzc@moe.edu.cn

  附件: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推荐表(区域、学校)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2016年8月25日

来源:基础二司收藏
(责任编辑:于淼)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