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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1〕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精神,落实部领导关于加强教产结合、校企合作,引导并支持集团化办学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我司决定对各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进行汇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每省(区、市)推荐3-5家技能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报送其典型案例。具体内容应包括:

  1. 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批准单位、牵头单位、学校数目、企业数目、其他单位数目和集团内学生人数等。

  2. 主要经验和做法。包括集团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可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其他共享资源和文化建设等。集团建设的成效应附相应照片(如实习实训基地、集团内通用专业教材、联合开展生产技术攻关项目等)。

  3. 存在的具体问题。

  4. 进一步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5. 相关表格。推荐的职业教育集团应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招生、在校生及就业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建设成效有关数字汇总统计表(见附表3)。

  二、报送要求

  请按要求报送典型案例(文字不超过3500字)并分别填写所附的调查表和照片,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ningrui@moe.edu.cn。

  联系人:刘培俊、宁锐   联系电话:010-66096272。

  附件:

  1. 职业教育集团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2. 2008-2010年职业教育集团招生、在校生及就业率情况统计表.doc

  3. 2008-2010年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成效统计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收藏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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