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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设立“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项目院校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我司与博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协议,我司和博世公司对有关省市推荐的开设汽车维修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遴选,现将第二批设立“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的项目院校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指导,督促项目学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联系当地汽车维修行业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并主动对周边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

  二、各项目学校要充分认识项目实施对于推动职业学校汽修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选派专业教师参加博世公司组织的培训,结合实训模块改进课程方案及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保证项目的进度与质量,并指定专人作为项目实施联络人。

  我司将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度及成果进行检查,并视情况组织宣传推广活动。

  联系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刘杰 张京华

  电 话:010-66097704

  附件:

  第二批设立“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的项目院校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1月8日

  附件:

  第二批设立“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的项目院校名单

  1.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 石家庄市第三职业中专学校

  3. 保定市第四职业中学

  4. 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5.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6.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 淄博职业学院

  8.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9. 潍坊职业学院

  10.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

  11.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12.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13.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4.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15.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16.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7.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8.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19.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来源:职成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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