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促进人才培养适应行业发展的新需求,根据部领导要求,在征求有关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现决定将中等职业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更改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中餐烹饪”专业更改为“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现将调整后的专业简介印发你们,请组织有关学校认真执行。
各有关学校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建设有关要求,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简介.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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