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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学校项目文件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3〕76号

云南省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华夏基金会信托委员会第13次会议精神,华夏基金会在2013-2014年度将继续实施资助内地职业教育发展项目。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方案》,本期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拟重点资助云南滇西地区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现代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培养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为现代农业服务、为农业现代化服务。为做好项目论证和项目启动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研究,同意云南省教育厅上报的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祥云县职业高级中学、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等5所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上报的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本期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的备选学校。

    2.华夏基金会拟为云南省5所学校分别捐赠10万美元项目经费,拟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捐赠50万元人民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实训基地,开展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其中培训经费按照不低于项目经费总数的10%安排。本期项目执行期到2014年底前结束。

    3.请你们高度重视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工作,指导有关学校认真做好项目论证和执行等工作。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支持,落实好本项目的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项目经费的1:1安排。要成立由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参加的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领导小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项目具体联系等事宜。

    4.请你们指导项目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文件。请于6月22日前,将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文件一式7份、配套资金承诺函一式2份报我司,同时需报项目文件的电子稿(word 格式)。项目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件。配套资金承诺函应明确提出配套资金数量、主要用途和到位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我司综合处联系。

    联系人:   郁洁
    电  话:   010—6609 7741   
    传  真:   010—6602 0434
    邮  编:   100816

    邮寄地址: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电子邮件: yujie@moe.edu.cn

    附件:项目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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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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