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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金融学等本科、金融等专科专业备案的函

教职成司函〔2013〕202号

国家开放大学:

  你校《关于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备案的请示》(国开教〔2013〕3号)收悉。经商学位办、综改司,研究决定,同意对你校开设的金融学等26个本科专业、金融等75个专科专业给予备案。

  依据教发函〔2012〕103号文件,我部批准国家开放大学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考虑到你校另有汉语言(维汉双语)、教育技术学、护理学、园艺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务英语等7个本科专业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已办专业,学位办建议你校要按照学位办〔2013〕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就该7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权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希望你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探索开放大学模式”试点项目的要求,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新的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加强专业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业汇总表.doc

     2. 国家开放大学专科专业汇总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9月26日

日期:2013-09-29 来源:职成司收藏
(责任编辑:聂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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