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展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推进职业院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天津市教委近期印发了《关于举办天津市职业教育“校园文化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职业院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月”活动。
职业院校“校园文化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加强管理,注重积累,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不断满足职业院校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使职业院校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示范区和辐射源。
活动本着全市集中活动与各校分别活动相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活动与中等职业学校活动相结合、传统艺术熏陶与现代艺术欣赏相结合、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与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思路组织实施。各有关院校从实际出发,对活动的内容、方式等做出了具体设计和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活动的深入开展。
“校园文化月”活动具体内容包括:职成教育系统书画艺术汇展;音乐艺术鉴赏及音乐欣赏系列讲座;演讲比赛;桥牌友谊赛;中国传统艺术展示与欣赏;职业教育回报社会关爱为民服务周等。
《通知》对“校园文化月”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各职业院校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统筹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二)各院校要成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本校校园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和有关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三)各院校要结合各自特点,精心设计、严密组织好的校园文化月活动,既要富有时代特征,又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要通过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陶冶情操、拓展能力和向社会全方位宣传职业教育的目的。(四)要不断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校园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