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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
“十五”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教髙司函〔2005〕12号

项目管理委员会各位成员:

  今年1月,教育部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十五”建设项目”的批复,并在与有关学校协商的基础上确立了项目管理机构。为了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定于2005年2月18日召开项目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落实项目各管理机构、人员和任务,听取项目管理中心前期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讨论有关问题,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开会2月18日,报到2月17日。

  会议地点:清华大学近春园

  联系人: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孙丽为  电话:010-66096987

      清华大学  闻星火 电话:010-62773151,13911128400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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