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髙司函〔2005〕12号
项目管理委员会各位成员:
今年1月,教育部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十五”建设项目”的批复,并在与有关学校协商的基础上确立了项目管理机构。为了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定于2005年2月18日召开项目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落实项目各管理机构、人员和任务,听取项目管理中心前期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讨论有关问题,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 开会2月18日,报到2月17日。
会议地点:清华大学近春园
联系人: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孙丽为 电话:010-66096987
清华大学 闻星火 电话:010-62773151,13911128400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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