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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7〕106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我司决定7月下旬在太原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委托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现就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前一阶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交流各示范中心建设发展和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研讨加快创新性实验建设和实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及如何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讨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的有关事宜。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1人,所属学校主管部门处长1人。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加参会人数。

  请与会人员就会议内容做好相关准备。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7月26日,开会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会议地点:山西太原迎泽宾馆

  山西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89号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至青年路口站下车即到迎泽宾馆,从机场乘坐机场巴士直接至迎泽宾馆下车。

  四、联系人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高东锋,杨华靖 

  联系电话:010-66097854

  太原理工大学联系人:鲍卫仁,张玉军 

  联系电话:13603532442,13935186080

  五、其它

  1.会议交通往返和食宿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各位代表自行前往。

  2.请于7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附后)传真至0351-604123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来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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