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函〔2009〕15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经研究,决定对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一、增补委员:
邱学青 华南理工大学 徐 平 辽宁大学
蒋葛夫 西南交通大学 张 杰 四川美术学院
李家强 清华大学 胡 凯 南京大学
胡今鸿 哈尔滨工程大学 王正林 中国海洋大学
梁荣辉 河北师范大学
二、免去委员:
赵跃民 中国矿业大学 陈大鹏 南京大学
李振健 北京理工大学 李 明 清华大学
张文桂 西南交通大学 董国强 哈尔滨工程大学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安排,保证指导委员会“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作用的充分发挥。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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