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0〕247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促进各参与高校落实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所需配套政策,高教司、研究生司、学生司共同决定分组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交流会,分别由上海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参与高校“卓越计划”进展情况,重点是学校的各项培养政策,特别是教师政策和经费投入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提出对教育部配套政策实施办法或工作流程的意见和建议。
3.研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和论证办法。
二、参会人员
第一批参与高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拟实施专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可邀请部分合作企业代表参会。各校参会不超过3人。
三、分组情况
参与高校按“985工程”高校,部属行业背景高校,省属高校分为三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会议安排
部属行业背景高校组于2010年11月26日在江南大学召开。省属高校组于2010年12月1日在北京工业大学召开;“985工程”高校组于2010年12月9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会议结束后请各组承办单位在一周内将会议总结报高教司。
为便于会议交流,请各高校提交3000字以内的“卓越计划”工作进展报告,提出5条以内迫切需要解决问题。请将工作进展报告和需解决的问题于2010年11月22日前发至yfhou@moe.edu.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
高教司理工处联系人:侯永峰;电话:010-66096262,13911770178;传真:010-66096949;电子邮箱:yfhou@moe.edu.cn。
上海交通大学联系人:吴祖力;电话:021-34206468转101,13916117443;传真:021-34206477;电子邮箱:wuzl@sjtu.edu.cn。
江南大学联系人:高雪梅;电话:0510-85913673,13861456840;传真:0510-85910799;电子邮箱:gxm@jiangnan.edu.cn。梁明霞;电话:0510-85913563,13961860612,传真:0510-85913532;电子邮箱:mxliang@jiangnan.edu.cn。
北京工业大学联系人:朱红,电话:010-67391450,13691573870;传真:010-67392938;电子邮箱:zhuh@bjut.edu.cn。
附件: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交流会分组.doc
2. 会议回执.doc
高等教育司 研究生司 学生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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