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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有关工作机构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8〕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要求和赛事统一部署,为保证高职组赛事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设立“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高职组赛事联络处(简称执委会高职组联络处),成立“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评审委员会高职工作组(简称裁委会高职工作组)并设立联络处(详见附件)。

  执委会高职组联络处设在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负责执委会(高职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天津有关赛事组织单位和各项目具体承办单位的比赛准备工作。

  裁委会高职工作组由学校、行业、企业以及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在大赛准备阶段,在大赛执行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学校、行业、企业以及赞助单位的专家,依据大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赛事安排,制定高职各项目的具体竞赛规则和评判标准;确定比赛场地要求和所需其他器材、工具的规格、型号、数量;拟订比赛题目;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通过联络处接受技术咨询;推荐比赛裁判。比赛期间,负责高职组裁判工作,并给出裁判结果意见。其联络处设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联络处负责处理裁委会高职工作组的日常事务;联络各地赛事联系人;在执委会领导下,联系裁委会高职工作组专家统一开展有关技术咨询;接受比赛报名;协助执委会对报名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比赛期间,在执委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各现场指挥组和各项目裁判组的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以上机构、专家的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各有关人员要保证必要的精力和时间投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大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联络处信息及工作组人员名单

高等教育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高职组赛事联络处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816

  联 系 人:李贤政、林宇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传  真:010-66020758

  电子信箱:gjsgz@moe.edu.cn

“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评审委员会高职工作组名单

组长:

  马树超(上海教科院职成教所)

副组长:

  景维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

  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

  戴 勇(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吕景泉(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许 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成员:

  周 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秦曼华(天津职业大学)

  温希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段晓旭(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宋放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陈子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王建荣(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贺传军(沈阳金杯汽车摸具公司)

  史清卫(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孙抗修(苏州三光科技有限公司)

  陈铁牛(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雷云涛(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张同书(亚龙科技集团)

  孙昌国(北京科技大学)

  范 骏(上海西门子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李登万(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王 晶(西安交通大学)

  杜 东(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洪建平(北京交通大学)

  熊 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李贤政(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郑卫东(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王成方(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评审委员会高职工作组联络处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710室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屈阳、郭泉

  联系电话:010-88410017

  传  真:010-68476265

  电子信箱:2008@chinaskills.org

(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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