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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教学资源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0〕225号

湖南省教育厅:

  按照《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83号)要求,在有关高校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拟确定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主持高等职业教育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0年度项目立项评审专家意见表》内容(详见附件1),会同参与建设单位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中央财政确定支持的预算控制数(详见附件2),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切实履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各项目标、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按照“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须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开展至少3个月的应用推广。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资源库内容的持续更新,确保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要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并按照《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0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0〕9号)要求,填写《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稿一并报(发)送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高教司)。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电话:010-66096232       传真:010-66020758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经批复后,将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e.edu.cn)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栏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专栏”予以公布,同时下拨建设经费。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0年度项目立项评审专家意见表(略)

     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0年度立项建设项目中央财政预算控制数(略)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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