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为做好201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招生工作,经商高校学生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计划纳入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调整招生结构,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报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
二、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计划在有关学校的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需求计划,协调有关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予以落实。免费医学定向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有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三、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改革培养模式,制订专门的教学计划,加强面向农村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教学时数和计划生育技术相关内容,我司将适时组织召开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有关会议。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接到通知后,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学生签约工作,认真落实201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招生工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