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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暑期
研讨会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12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促进卓越计划高校落实工作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研究解决2011年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和阶段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深专业教师对卓越计划的理解,高教司、研究生司研究决定分区域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讨会,分别由中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 第一批卓越计划高校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2. 研讨学校实施卓越计划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3. 研讨学校制订培养方案,整合课程体系,落实专业培养标准的方法和措施;

  4. 研讨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的思路和办法。

  二、参会人员

  拟在省级区域实施卓越计划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相关负责同志,可根据工作安排自愿参会。

  卓越计划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卓越计划专业负责人等,各校参会代表不超过3人。请参会高校邀请一位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企业负责同志参会。

  三、分组情况

  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会议安排

  第一组于2011年7月15日在西南交通大学召开。第二组于7月18日在中南大学召开;第三组于7月19日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召开;第四组于7月22日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召开;第五组于7月25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召开;第六组于7月26日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召开。

  会期一天,上午安排第一批卓越计划高校工作进展报告和典型案例报告;下午安排分组讨论和大会总结。有关会议的具体安排,由承办高校另行通知。

  请第一批卓越计划高校会后一周内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报告电子版发高教司联系人。

  会议结束后请各承办单位在一周内将会议总结报高教司。

  五、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

  高教司理工处联系人:侯永峰,电话:010-66096262,18601190948;传真:010-66096949;电子邮箱:yfhou@moe.edu.cn。

  中南大学联系人:欧阳辰星,电话:0731-8836132,13973128543;传真:0731-88836266;电子邮箱:oycx@csu.edu.cn。

  西南交通大学联系人:杨韬,电话:028-66366263;李俊鹏,电话:028-66366244,13880980660;传真:028-66366240;电子邮箱:jwjxk@home.swjtu.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系人:赵韩强,电话:029-81891764,13363916129;传真:029-81891205;电子邮箱:hqzhao@xiandian.edu.cn。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联系人:孟波,电话:010-81292247,13466526197;传真:010-81292225; 电子邮箱:meng_ty@126.com。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联系人:缪琳,电话:021-67791229,13817565597 ;传真:021-67791230;邮箱:miaolin@sues.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联系人:刘卓,电话:0451-82519242,13936528516;传真:0451-82519243;电子邮箱:liuzhuo@hrbeu.edu.cn。

  附件: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讨会分组.doc

     2. 会议回执.doc

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来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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