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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质量工程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179号

各对口支援高校: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规划,现将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及干部学习锻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援高校和支援高校要按照《关于做好“质量工程“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和干部学习锻炼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8〕180号)的精神和要求,尽快进行协商,确定2010年3月--2011年2月受援高校的教师进修及干部学习锻炼事宜。受援高校中的本科院校每校至少申报16名教师和4名干部,高职高专院校每校至少申报8名教师和1名干部,各校要根据学校师资和干部培养计划进行申报。

  二、教师进修时间每人次为半年(5个月)。教学管理干部学习锻炼时间原则上每人次为1年(10个月)(如需要,干部学习锻炼时间每人次可以为5个月,为期一年的一个名额可派2个干部,上报材料时要特别说明)。

  三、11月25日前,由受援高校将以下三种材料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办公室:

  (一)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支援与受援高校双方的协议,由受援与支援高校共同拟定2010年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及干部学习锻炼计划。 

  (二)填写《“质量工程”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见附件一)加盖双方高校公章(一式三份)。

  (三)填写《“质量工程”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汇总表》(见附件二)。

  请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将电子稿发至:wuyc@moe.edu.cn

  教育部高教司办公室联系人:吴英策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340

  传  真:010-660207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  
1. “质量工程”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doc 
2. “质量工程”2010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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