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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结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203号

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点所在高校:

  根据《教育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建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2002〕9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2号)的文件精神。我司委托“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建指委)组织了2003学年度“基地”年检具体实施工作。

  年检反映出“基地”建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基地”总体工作进展顺利,各“基地”点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并结合学校实际建立了较完备的管理制度;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改善教学条件,落实配套措施。同时,"基地"需进一步深化"双创型"人才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

  年检工作采取网上评价与实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结果经"基地"建指委2004年度工作会议审定,并报我司审议。按照教高〔2002〕9号文件中"教育部将对各'基地'单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一期建设计划期间暂按招生规模(不多于60人)50%--80%下达指标名额"的精神,经商我部高校学生司,决定结合年检结果和建指委核定的各"基地"点2005届毕业生数,给予有关"基地"点2005届毕业生相应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比例及名额,其指标单列。

  现将"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一),望各校根据年检的情况,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基地"点的建设工作。

附件:一、“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结果

   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情况反馈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


 

附件一:"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2003学年度年检结果

"基地"点 年检结论 2005届毕业生数(人) 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百分率 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名额(人)
北京大学 优秀  60% 
清华大学 优秀  60% 
北京师范大学 优秀 40 60% 24
中国农业大学 合格  50% 
北京中医药大学 合格  50% 
首都医科大学 合格 60 50% 30
南开大学 合格 31 50% 16
内蒙古大学 合格  50% 
吉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 合格 47 50% 24
东北林业大学 合格  50% 
复旦大学 优秀  60% 
上海交通大学 合格 35 50% 18
第二军医大学 合格  50% 
同济大学 合格  50% 
南京大学 合格 51 50% 26
南京农业大学 合格  50% 
中国药科大学 合格  50% 
江南大学 合格 32 50% 16
浙江大学 合格 19 50% 1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格 13 50% 7
厦门大学 合格  50% 
山东大学 合格  50% 
中国海洋大学 合格  50% 
武汉大学 优秀  60% 
华中科技大学 优秀  60% 
华中农业大学 优秀 60 60% 36
中南大学 合格 21 50% 11
湖南师范大学 合格  50% 
中山大学 合格  50% 
四川大学 合格  50% 
云南大学 合格 30 50% 15
西安交通大学 合格  50% 
西北大学 合格  5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合格 56 50% 28
第四军医大学 合格  50% 
兰州大学 合格 20 5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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