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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广西医科大学等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
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160号

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西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大连医科大学,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要求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对广西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和大连医科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进校认证时间

  1.广西医科大学:2011年10月26-28日(25日报到)

  2.徐州医学院:2011年11月14-16日(13日报到)

  3.大连医科大学:2011年12月26-28日(25日报到)

  二、试点认证工作专家组名单(见附件)

  三、认证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广西医科大学:刘桂瑛  15878177447

  2.徐州医学院:谭迎春  13852098522

  3.大连医科大学:尹  兵  18698600828

  四、其他

  1.专家差旅费及认证工作经费由“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支出。

  2.请专家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专家能否出席告知我司。

  3.高教司联系人及电话:夏韶华 010-66096767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  郑修霞     北京大学

  副组长:  李红玉     辽宁医学院

            娄凤兰     山东大学

  组  员:  何国平     中南大学

  李小妹    西安交通大学

  王惠珍    南方医科大学

  张洪君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秘  书:  孙宏玉     北京大学

  徐州医学院护理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  郑修霞     北京大学

  副组长:  姜安丽     第二军医大学

            姜小鹰     福建医科大学

  组  员:  刘华平     北京协和医学院

            尤黎明     中山大学

  吴  瑛    首都医科大学

  李继平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秘  书:  孙宏玉     北京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  郑修霞     北京大学

  副组长:  李红玉     辽宁医学院

            姜安丽     第二军医大学

  组  员:  赵  岳     天津医科大学

            李小妹     西安交通大学

  安力彬    吉林大学

  赵爱平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

  秘  书:  孙宏玉     北京大学

来源:高教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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