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2〕140号
有关对口支援高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由北京大学等51所高校开展2013年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项目,资助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项目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请各校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项目的支持和管理,严格执行本校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项目检查与验收将根据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进行,对于完不成任务的高校将取消下一年度资格。
二、西部受援高校要对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管理干部进行中期检查,了解和掌握进修锻炼相关情况;进修锻炼结束时,会同支援高校对当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教育部备案。支援高校要加强对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管理干部的管理,对于不认真进修锻炼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要会同西部受援高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三、原则上每名进修教师或学习锻炼管理干部资助经费3万元,项目经费划拨到支援高校,请按《“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另发)使用和管理。
四、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吴英策、江河,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电话:010-66096867,传真:010-66020758。
附件:“本科教学工程”2013年支援高校接收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锻炼计划表.doc
高等教育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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