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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定期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持续开放服务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80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1号)要求,我部定于每年1月,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持续开放服务和更新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连续两次检查均存在未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未提供教学服务、未按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内容等问题的课程,将撤销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格;因故无法持续服务的,可申请取消该资格。

  我部已于2019年1月向有关课程平台调取了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放情况和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等运行信息,并汇总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请有关单位凭课程申报时省(学校)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申报材料提交”登录网站,在“认定课程管理”栏目选择“2017年课程”,下载相应课程的“运行数据信息表(2017年8月1日-2019年1月14日)”,了解课程相关情况,并通知课程负责人按有关要求持续完善课程和服务。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校。

  政策咨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联系人:成雷鸣、王繁,联系电话:010-66096925;邮箱:gaojs_jxtj@moe.edu.cn 。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技术咨询:张秀芹,联系电话:010-5858167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9年7月10日

来源:高教司收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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