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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转发临床医学专业通过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高司函〔2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2006年,教育部启动了医学教育认证试点工作。2008年教育部正式成立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对全国高校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2020年6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获得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机构认定“无条件通过”,标志着我国医学教育标准和认证体系实现国际实质等效,医学教育认证质量得到国际认可。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布临床医学专业通过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加大宣传,进一步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理念和标准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流医学人才。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关于发布临床医学专业通过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告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0年6月30日

来源:高教司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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