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教育部已决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将全部进入新课程,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将基本进入新课程。2004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将组织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部进入新课程。做好新课程的师资培训是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关键环节,师资培训必须先行。教育部高度重视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在2001年教育部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的意见(教师〔2001〕2号),提出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政策。同时,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培训了义务教育阶段26个学科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者第一期国家级培训,共计培训人数3200人,2003年教育部师范司又利用国家专款1700万,组织了“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为各省培训了义务教育阶段近10000名左右的骨干培训者,以此全面带动全国的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另外,“十五”期间,通过国家专款实施的“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约5亿元师资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全国15个省(自治区)组织实施对372个贫困县的教师进行包括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新课程实验推广两年多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共同努力下,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总体进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显著的。据初步统计,截止2003年底, 全国共计约有200万左右小学和初中教师接受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教师新课程培训。从2003秋季开始,全国又有1072个县(区)进入新课程。至此,全国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验区共计1642个,分别占全国县数的57%,共计有3500万小学和初中学生使用新课程,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8.6%。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共计924.66万(577.89万教师,初中教师346.77万)人。针对新课程师资培训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特点,2003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骨干培训者的国家级培训,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全国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确保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意见”中提出:各地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要认真总结各地在新课程师资培训中积累的有效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中提出:要在新课程改革的实践中,积极推进师范院校的改革。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贴近中小学,贴近新课程改革第一线,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对师资的要求,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办学质量,要注重加强综合课程师资的研究培养,努力为中小学输送能胜任新课程教育教学工作和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师资。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并高质量地组织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 “意见”中要求各地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分层次推进新课程师资培训。要按照“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分区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分阶段、滚动式地展开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到2005年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各地要基本完成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同时要及时组织其他年级教师的新课程培训。2007年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各地要基本完成对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 “意见”中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新课程培训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能胜任新课程培训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各级培训者队伍;要注重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带头和辐射作用。要从拟进入新课程的教师培训抓起,根据新课程实验推广的进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展开全员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拟进入实施新课程的教师,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新课程岗前培训,凡未经新课程岗前培训的教师不能实施新课程。 “意见”中要求要突出培训重点,不断提高新课程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在新课程培训的过程中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做到深入浅出,学以致用,讲求实效。要坚持通识培训与具体学科培训相结合,优先保证通识培训和学科课程标准培训,然后再开展教材培训。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增强实施新课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评估要求等,使教师通过教学实践逐步掌握实施新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认真研究不同教材在设计思想、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逐步提高教师结合本地实际驾驭教材的能力,使教师能基本胜任新课程的教学工作。 “意见”中要求要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模式,提高新课程培训的实效性。要从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的高度,认识和指导新课程师资的培训工作。通过新课程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平。要积极采取参与式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通过学习、对话、协商、结合实验区新课程优秀案例进行研讨等方式进行新课程培训,保证新课程培训效果。要坚持培训、教研、教改相结合,坚持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挖掘和运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案例进行培训,提高广大教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机构、教研和教育科研等部门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培训者,深入中小学一线进行调研,并针对一线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与教师共同研究、平等对话,帮助教师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困惑和疑难问题。 另外,“意见”中还就加强领导、落实培训经费、强化管理、培训资源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具体“意见”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 为了给全国各地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培养“种子”,并起示范作用。教育部师范司利用国家专项资金1700万,于2003年下半年举办了“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其中遴选并委托29所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院校举办了“省级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共培训了6448人。同时,委托12所师范大学组织了“师范院校学科教育学和教学法教师国家级培训”,共培训了3552人,两项人数相加共计约培训10000人左右,此次培训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参训学员和各方面的普遍好评。师范教育司自始至终加强了对此次研修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关于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师司〔2003〕27日)。对此次国家级研修工作的宗旨、研修对象的选拔、研修目标、研修内容、研修方式、研修专家、研修工作领导、研修工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训单位的研修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派出专家组对各研修单位的研修工作进行了评估和指导。此次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在研修目标上,主要是帮助培训学员理解新课程,寻求解决培训者在培训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研究探索新课程培训的有效模式,进一步明确“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这一根本问题,显著提高培训者实施新课程师资培训的能力和水平。 在研修内容上,强调要使研修学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本学科新课程改革理年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以新课程案例为基础交流和体验以参与式培训为主的多种有效培训方式,研究和掌握新课程培训方式的特点和规律和新课程教学评价的要求,特点和规律;研究和总结开展新课程校本培训的途径和方法,探讨教师如何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等。 在培训方式上,根据研修内容选择专家讲座、小组交流、合作研讨、案例教学、现场观察、问题解决等多种研修方式。强调贯穿参与式原则,专家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交流对话,达到触及情感、引发思考、生成问题、达成共识的效果。 在组织模式上,采取主题研修式。将培训内容划分课程标准、教学理念、实践考察、案例研讨、组织培训等若干研修模块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研修。 在管理形式上,采取学科研修负责制。各学科确定专业研修负责人和班主任,专业负责人制定研修计划,安排教学工作,班主任负责管理与服务。 在研修专家队伍上,有效整合研修的师资队伍,采取理论专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相结合。通过整合各方面培训资源,形成一支由高校理论专家、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加盟的研修专家师资队伍。 三、研究规划2004年高中新课程国家级培训工作。 根据教育部拟从明年秋季开始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部署,教育部师范司拟从明年上半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程国家级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对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部分高中实验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培训者和师范院校系主任和学科教学论教师等,为国家已拨出1500万元,明年第一期拟计划培训9285人。
要充分利用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新课程培训。积极支持和参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将新课程师资培训纳入“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整体推进。逐步构建集“天网、地网、人网”有机结合,系统集成的教师培训网络体系,集中和共享优质教师培训资源,高水平、高效益地开展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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