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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3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年12月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26日至12月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河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6个县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2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2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10个小组对3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51所(个),其中小学157所,初中108所,一贯制学校16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56个,特教学校9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622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4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河北省3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3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96-0.607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68-0.549之间(详见表2)。

  表2 河北省3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19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3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7分至97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河北省3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北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河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4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河北省3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义务教育进一步发展,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以这34个县为代表,各地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不断进步。

  (一)履职尽责,筑牢均衡发展根基

  河北省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构建推进机制。武强县等出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等系列文件,建章立制。肃宁县县委、县政府每周集中办公、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大经费投入。近四年(2014年至今),34个县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达134.2亿元,其中涿州市、邯郸市永年区、固安县、大名县、魏县、兴隆县、河间市、威县、易县分别投入8.7亿、8.7亿、8.7亿、8.7亿、8.2亿、6.1亿、5.9亿、5.3亿、5.1亿元,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黄骅市两年来投资4000万,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沧县、文安县2015年以来分别募集社会教育捐资2500万、2174万元。三是关爱特殊群体。博野县为留守儿童建立台账和成长档案,让每一名留守儿童都感受到政府的关爱。

  (二)增量提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河北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一是及时补充培养教师。34个县近四年补充中小学教师1.9万人,其中,魏县、河间市、邯郸市永年区、威县、沧县分别招聘1482人、1178人、1040人、933人、911人,绝大部分充实到农村学校,推动解决中小学教师总量不足和学科、专业、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保定市竞秀区通过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补充中小学学科紧缺教师。清河县累计选派195名校长、教师到北京十一中学等名校跟岗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二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清河县、康保县、肃宁县每年发放650万、200万、200万元,奖励业绩突出的校长、教师和学生。大名县为1242名从教30年以上的老教师颁发了“从教三十周年纪念”荣誉证书,为48个三代及以上从事教育事业的家庭颁发了“教育世家”牌匾,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南皮县为乡村教师新建、改建了200套教师周转房。隆化县通过差别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共分40个梯度,从105元至1895元不等),增强偏远山区岗位吸引力。

  (三)内涵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河北省强化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发展内涵。一是强化立德树人。巨鹿县“道德品行储蓄银行”德育创新经验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衡水市桃城区滏阳小学整理汇编的《百首童谣传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推荐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沙河市、邢台县、柏乡县、涿鹿县、衡水市冀州区、安平县、秦皇岛市抚宁区分别开展“地域传统文化进校园”、书香文化校园、园林生态校园、经典育读、智慧校园、“天下网都、红色安平、孙犁故里、孝德之乡”、“家乡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特色文化育人。二是促进智育发展。保定市莲池区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创新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建立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促进了学生个性化发展。三是推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武术课等体育活动,开好音乐、美术课程,做好劳动教育。保定市竞秀区将体育教育资源深度融合,11所学校被评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定兴县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此外,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河间市、卢龙县每年分别拿出1000万、479.7万元为所有学校配齐了专职保安,并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临城县通过“五抓”(抓制度、抓“一把手”、抓排查、抓演练、抓联合执法),打造平安校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4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保定市竞秀区、衡水市桃城区、保定市莲池区、固安县、涿州市、黄骅市、易县、魏县部分学校办学规模在2000人以上,其中保定市莲池区、固安县、邯郸市永年区、威县、定兴县、易县最大学校办学规模均在5000人以上。衡水市桃城区、保定市竞秀区、保定市莲池区、柏乡县、肃宁县、沙河市、巨鹿县、威县、安平县、武强县、衡水市冀州区、临城县、隆化县、南皮县、邢台县、固安县、涿州市、大名县、魏县、黄骅市、邯郸市永年区、秦皇岛市抚宁区班额在45人以上的小学班级占比偏大,其中易县小学最大班额达到99人。衡水市桃城区、巨鹿县、柏乡县、肃宁县、保定市莲池区、临城县、保定市竞秀区、武强县、南皮县、秦皇岛市抚宁区、衡水市冀州区、博野县、文安县、定兴县、魏县、邢台县、黄骅市、大名县、安平县班额在50人以上的初中班级占比偏大,其中定兴县初中最大班额达到78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魏县、威县、涿州市、易县部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清河县部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偏弱;康保县、涿鹿县部分学校未设置紧急疏散标志,消防栓的门打不开,灭火器过期失效;大名县部分学校周边存在小商贩售卖食品、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塞严重现象;易县部分学校损坏灯管未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沙河市、临城县、巨鹿县、清河县部分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功能室等使用率明显偏低;衡水市桃城区部分学校体育器材和室内篮球馆均未供学生正常使用。临城县、涿州市、文安县、博野县、衡水市桃城区、阜城县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留样不规范,面积偏小,餐位数量不足。文安县部分小学没有开设劳动技术课。沧县部分班级没有实现“班班通”。邯郸市永年区、大名县、清河县、阜城县部分寄宿制学校没有淋浴设施,存在大通铺现象。衡水市冀州区部分寄宿制学校宿舍平均人数偏多。兴隆县、邯郸市永年区、魏县、涿州市部分学校没有完成旱厕改造,卫生状况明显偏差,厕所蹲位不足。易县学生宿舍附近没有厕所。柏乡县规划新建的部分小学项目没有如期开工。

  (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衡水市桃城区、保定市莲池区、固安县、保定市竞秀区、肃宁县、兴隆县、博野县、柏乡县、隆化县、沧县、临城县、涿州市、沙河市、威县、南皮县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不足。肃宁县、沧县、柏乡县、保定市竞秀区、临城县、博野县、南皮县、河间市、涿州市、保定市莲池区、固安县、兴隆县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保定市竞秀区、柏乡县、卢龙县、秦皇岛市抚宁区、易县、涿州市、博野县、邢台县、清河县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低于省定标准。清河县、兴隆县、柏乡县、卢龙县、肃宁县部分学校功能室数量不足。巨鹿县、涿州市、定兴县、衡水市冀州区、阜城县部分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设施不足,不能满足正常教学工作需要。黄骅市部分学校校舍为C级危房,维修加固未完全落实到位。

  (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邯郸市永年区、阜城县、巨鹿县、博野县、保定市莲池区教职工数量不足。阜城县、柏乡县、沧县、邯郸市永年区、涿鹿县、固安县、沙河市、安平县、威县、魏县、黄骅市、清河县、大名县、武强县、巨鹿县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衡水市冀州区部分学校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专任教师专业不对口。康保县、沙河市、安平县、衡水市冀州区、肃宁县、河间市、易县2014-2016年教师交流比例均低于省定标准。康保县、卢龙县部分学校2016年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柏乡县部分教师不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河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相应对策,切实部署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投入

  一要切实增加投入。要充分发挥河北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重要功能区的优势,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突出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办好每一所学校,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二要及时拨付资金。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依法依规持续增长,确保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足额用于义务教育,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要管好用好资金。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好教育经费投入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统筹解决发展难题。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

  一要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户籍管理和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做好人口变动预测,对未来几年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河北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留足教育用地,把大班额、超大班额降下来。二要做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工作。要依据义务教育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学校设施设备标准,在学校功能分区建设、操场、厕所、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附属设施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信息化和常规设备配备等方面做好查遗补缺,率先在学校开展“厕所革命”,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三要用足用好各类义务教育发展项目。要继续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各类政策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要扎实开展培养培训。要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优秀教师。要拓宽乡村教师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的受训面,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要注重对实验和仪器设备使用的培训,尤其是专业不对口教师的培训。二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要强化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体现差别化,确保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促进骨干教师和优秀学校管理人才合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县管校聘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三要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要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要健全完善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津贴补贴。要落实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要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四)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一要按时完成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要切实树立担当意识,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河北省政府规划目标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各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分工,切实建立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要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加快均衡工作推进步伐,确保到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二要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要做好巩固提高,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公平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学校管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要目标长远,积极推动一些经济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已经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地区,积极努力,扎实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要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力度。要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真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能够不折不扣推动政策落实的督导队伍。要树立督导权威,强化督导问责,切实把督导结果作为对政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考核依据。要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长期推进,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实现。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北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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