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期
邹壬申是湖北郧阳师专艺术系2007级学生。他勇救落水少年不留名,多次婉拒被救少年家人的致谢和记者的采访,其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热烈反响。
2009年10月4日,邹壬申和几名高中同窗好友在家乡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外的沿河大堤上散步。下午三点左右,突然从河堤下跑来两位少年,焦急地朝邹壬申一行呼救。邹壬申迅速冲到河堤栏杆边,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朝河面望去,隐约看到在河中央一双小手冒出水面在慌乱地扑腾。邹壬申来不及多想,边跑边脱衣服,奋不顾身地跳进河水中,朝那少年奋力游去。此时正值秋汛,河面涨得很高,河水混浊不堪、暗流涌动,漩涡激流层层泛起,邹壬申几次想要靠近落水少年,但都被湍急的水流冲开,水性并不太好的邹壬申在冰凉的河水中翻腾了近十分钟,体能消耗很大,体力渐感不支,他再一次攒足力气,将落水少年牢牢抱住,手脚并用,终于游到了离岸边不远处,在同学们的协助下将落水少年救起。
落水少年被救起后,邹壬申和同学们对他紧急施救并拨打110报警,此时河边已经站满了围观的群众。警察赶到后,看落水少年已脱离危险,邹壬申就和同学们挤出人群默默地走开了。对于救人的事,邹壬申始终只字未提,被救少年父母在多方寻找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派出所民警查询当天110接警电话记录才找到了他。夫妻俩激动万分,多次表示要答谢他,邹壬申则平静地安慰他们:“这没有什么,当时谁看见了都会这样做的,你们别放在心上。”无奈之下,他们又向媒体求助,但邹壬申又多次拒绝媒体的采访要求。今年3月,获悉此事的竹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邹壬申予以表彰,他的家人和学校才终于得知这件事情。
邹壬申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他先后被授予竹山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湖北郧阳师专“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郧阳师专还专门下发通知号召全校师生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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