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18〕第5期 总第85期
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聚焦高校领导办学治校精力投入不够、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扎实开展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动高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为推进新时代天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领导和有力保证。
突出政治性,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天津市委聚焦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开展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高度关注、全程指导、亲自推动,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市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考核办法》《奖励办法》,确定3所市属高校为试点单位,全面启动全职化改革试点。全职化改革通过制度设计和有效管理,引导党委书记、校长把大学管理当作一种志业、一门专业,切实将学校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精会神地握好“方向盘”、当好“指挥员”;突出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政治为本、政治立身,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将党对高校的领导贯穿思想、政治、组织和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坚持和巩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上,体现在党委书记、校长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要求和履责过程中。试点高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原则和首位承诺,将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务”等列入目标任务清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突出系统性,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作为一项牵涉改革全局的战略工程、系统工程、创新工程,全职化将“六不”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硬指标,立足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加快“双一流”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激发高校内生动力与办学活力,构建了符合全职化要求和特点的运行、履责、管理、考评和激励五项制度。运行制度是基础,把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履责制度是根本,引导高校领导干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解难题,集中精力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抓党建、抓管理、抓队伍、抓改革、抓发展五大任务;管理制度是关键,明确把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核心,理顺学校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咨询系统、监督系统之间的关系,构建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大学制度;考评与激励制度是保障,坚持从严管理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科学考核、奖优罚劣,推动薪酬待遇与考核结果挂钩,健全流转退出等保障机制,健全试点高校支持政策,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突出创新性,着力推动改革发展。全职化改革以试点探路为抓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将推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设计上,市教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开展专项考核,依据改革任务,设置5类、18项、共计50个考核指标,重点检查核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发展指标”“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强调工作实绩导向;在原有高校薪酬体系的基础上专门增设考核奖励,在市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奖励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等次的领导班子和个人,激发高校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在组织方式上,坚持统筹谋划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分步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鼓励研究制定“一校一策”改革试点方案,引导试点高校结合各自实际,梳理目标任务清单,并签定任务书,建立工作台账。3所试点高校共梳理出543条改革任务,充分调动了试点高校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扩大了改革的认可度和受益面。在政策保障上,举全市之力,教育、组织、人力社保、编制、财政等部门和高校协同联动,在推动编制总量控制、完善用人机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协同育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对试点高校予以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高校成为综合改革先行区和创新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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