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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22〕第24期 (总第224期)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编者按:2021年4月,中共中央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一年多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取得扎实成效。为加强典型宣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特开设专栏,专题介绍各地各高校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辐射带动作用。

  上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基层党建“继续探索、走在前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牵引,全面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为发展一流高等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复旦大学《共产党宣言》展示馆党员志愿服务队全体队员的回信,全覆盖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师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高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高校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召开两次全市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部署推进高校党建重点工作。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高校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到高校为师生上党课、讲形势政策课。制定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定期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大会、高校党委书记季度例会,经常性开展调研指导,抓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压紧夯实高校党建主体责任。

  二、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质量。部署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指导推动高校全面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机制。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按期开展市属高校党委集中换届,为所有市属高校配备(明确)分管教师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出台高校领导干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建立高校党政负责同志研修培训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制订加强部属高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在沪部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订加强高校院(系)党组织和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1+2”文件,完善二级学院议事规则,在学科链、科研链等最活跃部位建强师生党支部,探索“一融双高”方法路径。

  三、实施“四大计划”,推进新时代上海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质量提升。实施基层党组织“攀登”计划,立项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特色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打造一批“党支部建设示范点”,辐射带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实施党员“先锋”计划,打造“伟大工程”系列示范党课,推进党员导师制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大力宣传钟扬等先进党员典型事迹,激励引领广大党员在事业发展中当先锋、做表率。实施党务工作者“红领”计划,出台《关于加强上海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市高等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建设7个教育培训基地,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党务干部攻读博士计划,推进党务工作者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实施党建工作“筑力”计划,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组建高校党建研究专委会,布局“1+8”新时代高校党建创新实践基地和40个示范性党建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在教育部指导支持下,高校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在中共一大纪念馆成立。

来源:思政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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