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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增强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22〕第25期 (总第225期)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编者按:2021年4月,中共中央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一年多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取得扎实成效。为加强典型宣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特开设专栏,专题介绍各地各高校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辐射带动作用。

  湖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破解院系党建“中梗阻”上出实招硬招,全面增强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积极探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提升院系班子整体功能。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院系党建重点任务之首,指导高校按照“书记懂学科、院长懂党建”的目标要求选优配强学院党政正职。近年来,共优化调整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712人,一批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有威望的优秀干部走上院系主要领导岗位。按照“党员院长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思路,积极推进学院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全省1811个院系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岗位融合强化思想融合、工作融合,有力落实院系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举办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省级示范班,着手建立高校院系党建工作培训师资库、课程库、案例库,全面提升院系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谋划实施“百校联千企”活动,选派院系班子成员到科技企业、厂矿车间一线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提升能力。

  二、完善院系党建工作机制。召开全省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落细落实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制度,把院系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列入高校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高校党委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院系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指导全省130所高校全面修订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前置讨论、政治把关等27类事项。健全院系党建工作基础,全省高校新增专职组织员817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98.7%。举办“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委书记论坛,指导全省高校建立完善院(系)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负责人推选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构建完善党、政、学、群四类治理主体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

  三、激活院系党建神经末梢。制定湖北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创新支部设置方式,以师生结合、专业联合、跨年级整合等方式,解决低年级学生党组织“空白点”,探索在实验室、课题组等创新要素集聚地方设置党支部,优化设置基层党支部1164个。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培育全国党建示范高校2个、标杆院系18个、样板党支部170个;在省级层面建设标杆院系60个、样板党支部100个。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家、联系青年教师制度,开展高知识群体、高层次人才党员发展工作调研,实行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单列,高校每年发展党员4.3万人左右,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中党员占比66.2%。部署“支部建设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工作,“一组织一册”推进提档升级。

  四、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启动高校领导班子抓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综合考核评价、高校“双一流”建设改革发展资金因素分配机制2个专项改革,突出抓党建工作首责、主责,强化党建在事业发展中的权重和引领作用。围绕湖北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目标,组织实施高校“院士专家服务团”工作,启动“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统筹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开展重点对接产业职业院校及专业遴选工作,以党员为骨干的1.2万名师生奋斗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第一线。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依托党支部家访10万户学生家庭,主动为师生办好身边的暖心小事1.1万余件,用心用情把党建和思政工作做到师生心坎上。高校5.7万在职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冲锋在前。

来源:思政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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