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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创新制度机制,推动高校基层党建提质增效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22〕第27期 (总第227期)

  【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编者按:2021年4月,中共中央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一年多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取得扎实成效。为加强典型宣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特开设专栏,专题介绍各地各高校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辐射带动作用。

  黑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高校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基层党建提质增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高校基层党建新格局。将学习贯彻《条例》列为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出台《黑龙江省高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建30条》,明确总体思路、项目任务、责任要求。制定《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建五年规划》,推进“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攻坚行动,形成贯通学校、院(系)、支部、党员四个层面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整体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夯实全省高校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出台《关于推动高校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树牢高校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理念,建强适应党建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体系。制定推动高校基层党建深化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17条,健全完善高校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切实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发展推动力。

  二、强化运行实施,提升高校基层党建新成效。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三推两强工程”、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动高校组织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省高校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全部落实,教师党支部书记津补贴制度全部建立,院(系)“党员之家”全部覆盖。指导高校对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修订党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推动并完成院(系)议事规则修订工作,推行书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举办“院(系)党组织书记论坛”,不断增强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制定出台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若干意见,本科高校98.5%院系配备至少1名专职组织员。常态化推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建创新案例遴选等示范培育建设,创新举办“全省高校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大赛”,不断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先后有1所高校、6个院(系)、62个党支部入选新时代全国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建设单位。总结推广哈尔滨工业大学曲拥措姆工作室党支部、东北林业大学晨曦志愿者协会党支部等一批“志愿服务+支部”“学生社团+支部”经验做法,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师生活动的全过程覆盖。

  三、强化评价考核,凝聚高校基层党建新动能。创新评价考核体系,制定《黑龙江省高校高质量发展增值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62个评价点,按照领导责任、规则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推进落实,纵向比较看“增量”、横向比较看“变量”,推动高校着眼高等教育战线“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练好发展内功。严抓评价考核过程,以省属本科高校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考核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常规考核规范化、抽检抽查多样化,带动高校基层党建跃上新台阶。健全日常提醒机制,坚持推动工作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善用通报机制,通报典型问题,推广好经验做法;强化约谈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来源:思政司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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