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0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成果,交流经验,研究探讨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不断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拟于2008年4月在武汉大学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论坛。为扎实做好论坛筹备工作,请各地各高校积极准备和报送论坛交流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化与创新,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推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如何针对大学生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开展课堂教学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心理咨询专业化建设,加强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等方面,针对大学生特点,结合目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开展深入研究。
二、相关要求
1.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围绕以上选题撰写交流论文,论文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观点新颖、论据充分、条理清晰,字数限5000字以内。文章请用Word文档4号字打印,并注明作者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传真、E-mail等。
2.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负责省属高校交流论文的组织报送工作,每省(区、市)不超过5篇。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交流论文,每所高校不超过2篇。选送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文章质量。论文将被择优作为论坛交流和编辑论文集使用。
3.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于2008年3月25日前汇总论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武汉大学学工部,并注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论坛论文”,同时发以下2个电子信箱。
联 系 人:彭启智、赖海雄
联系电话:027-68772065,027-6877214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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