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07〕1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定于2007年8月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及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2-15日
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二、培训对象
省级教育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管处长,部属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三、报名事宜
请于
联系人:于天琪 周作福
电话:010-66096670,66096672
传真:66092064
四、报到事宜
1.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
乘飞机来京学员可乘机场巴士至公主坟,然后换乘公交631路或968路到清源西里站下。乘火车来京学员可在北京站乘957(快车)路、北京西客站乘410路公交车(沿地下通道走到南广场上车)到清源西里站下,往回走约
接待联系电话:69293838;联系人:邱冰娥。
2.报到和返程时间:
五、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