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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共青团
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就函〔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决定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36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名,其余26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奖(各地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励志奖”候选人应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三、奖励办法

  授予“励志奖”获得者荣誉证书,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获得“励志奖”提名者,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1.每所普通高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省级残联。

  2.省级残联、教育工作部门和团委按照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至 “励志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3.评选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励志奖”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工作部门和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要在学校和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宣传,展示残疾大学生风采。本次评选活动媒体支持单位:中国残联信息中心、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cdpf.org.cn。请各地残联、教育工作部门和团委以及高等学校在本单位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4.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六、评选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黄伟 联系电话:010-66580073

  胡少华 联系电话:010-66580069

  传真:010-66580296 电子邮箱:jtyh_zx@cdpf.org.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100034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张濠 联系电话:010-66096328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李骥 联系电话:010-85212180

  附件:1.“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

       2.“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登记表.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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