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编 2009年6月10日
【编者按】为深入落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进学术创新,华东师范大学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原创奖”,探索学术评价机制的改革和创新。这一奖项推出后,在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的反响。本期编发华东师范大学的有关做法和经验,以为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设立“原创奖”,推进学术评价机制创新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更是学术的灵魂。大力推进学术创新,切实提高科研质量,是繁荣和发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方向,也是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落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全面提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华东师范大学专门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原创奖”,探索建立一套通过评价机制创新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的新机制。经过六年多的酝酿和筹划,华东师范大学首届“原创奖”于2008年12月揭晓,钱谷融教授的《论文学是人学》等三项成果最终摘得桂冠,并分别获得八万元奖金。这一举措,不仅在学术界赢得了广泛认同,在社会上也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般奖项不同,“原创奖”主要针对当前学术评价存在的积弊,不仅明确将原始创新性作为衡量一项科研成果的首要标准,而且在评审程序上创造性地采取了“100+10+11”的方案(先针对参评成果对100位同行学者进行实名调查,再由10名非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最后由11名评委进行公开评审)。总体来说,“原创奖”是一个以学术质量为导向、以程序公开为特征、以学术创新为目的的奖项,更是华东师范大学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引领学术创新的重要途径。
坚持原创标准,创新评价指标。当前有些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重数量轻质量,不仅难以真实评估一项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而且容易使学术研究陷入低水平的重复、制造大量的学术泡沫。为改变这种评价导向,克服学术研究中的浮躁心态,鼓励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原创奖”的评选更加重视科研成果的内在价值,在坚持政治观点正确性的前提下,更强调这些成果在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上具有学术界公认的创新性,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取得重大理论突破。
组建学术共同体,创新评价主体。为克服少数专家评审的片面性,防止“学阀”、“学霸”、“近亲繁殖”等现象,避免学术研究中的剽窃、抄袭与低水平重复,“原创奖”在评选过程中邀请100位同学科或同领域的学者对参评成果进行实名制的问卷调查,以确定该成果在同行中的认可度。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这些学者组建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依托学术共同体进行学术评价,可以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学术自主。通过学术共同体的全面性评价与少数专家的权威性评价的结合,不仅可以合理地评价参评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还可以在学术共同体内形成避免重复研究、关注学术前沿、注重学术创新的氛围。
建立公开机制,创新评价程序。当前有些学术评奖或评审存在不公正、不透明、“暗箱操作”等现象,难以客观反映一项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因而缺乏应有的公信力。为了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原创奖”在评审程序上狠下功夫,力求公开透明,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媒体的广泛监督。“原创奖”在评选过程中,除了在全国范围内邀请10位来自不同领域的知名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外,还增加了两个新的环节:一是在通讯评审之前,通过精心设计的调查问卷,邀请百位同领域的学者,对参评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进行全面评估。二是在通讯评审之后,召开公开的、可旁听并可提问的评审会。评审会设立评委会与申请者面对面交流的程序。申请者陈述环节,要求申请者提供3000字的书面陈述,聘请专业播音员代读,以避免文字丰简、口才高低带来的非学术差异;评委会与申请者提问环节,师生代表参与旁听并可提问,同时新闻媒体全程见证。
实行实名评审,创新评价方式。“原创奖”的评选不仅依靠学术共同体的广泛参与,而且要求评审专家在填写调查问卷、评审意见以及投票过程中均采取实名制。在以往的无记名评审或投票中,有些评审专家敷衍塞责,既不严肃对待他人的科研成果,也缺乏应有的学术责任感。实名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局面,有助于促进评审专家的学术自律,提高评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当然,为保护评审专家,实名评审的意见对申请者保密。
重视标杆作用,引领学术创新。华东师范大学设立“原创奖”,目的不仅在于使一些真正具有原创意义的科研成果脱颖而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成果的标杆或示范作用,激发更多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探索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产出更多在国内反响强烈、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研成果,从而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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