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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信息统计修订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1〕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各直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特别是及时了解、跟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我司于两年前启动了“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在各地各高校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基础数据已基本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开放调试阶段。为确保教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当前和今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等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请各地组织做好所在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相关信息的统计补充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项工作由各省级教育部门职能处室负责组织,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统计修订本校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的相关信息并审核提交。各省级教育部门职能处室和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均要确定专人负责。

  2.请各省级教育部门职能处室将工作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于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司。系统研制单位将按上述信息向工作负责人发放用户名及密码。

  3.请各省级教育部门职能处室掌握所在地所有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部属所属高校)此项工作负责人相关信息,以便下一步发放学校用户名及密码,并督促做好后续的相关信息补充、修订及数据安全、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4.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0日,请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工作负责人在此期间登录并进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4.176.80/),根据网页修订说明,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总体情况报表”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报表”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订填报,经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审核后统一上传。所填数据要确保涵盖每所高校的每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免因数据不完整直接影响本省、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教师个人的培养培训等。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人:哈战荣

  联系电话:010-66097529

  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系统技术依托单位联系人:山东理工大学许东波、荆兵

  联系电话:0533-2787811,13355206886 ,18006430680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社会科学司收藏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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