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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举办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
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要求,确保2012年春季学期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宣部、教育部决定于2012年2月在北京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课程的定位和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听取教学大纲编写组专家对教学大纲框架体系和内容特点的讲解,了解和掌握教学大纲的编写思路、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研讨教学重点和难点,吃准吃透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保证开课质量。

  二、与会人员

  各地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举办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的预通知》上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课任课教师。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2年2月13-17日,会期三天,13日报到,17日离会。

  2.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大厅(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6号)。

  四、有关事宜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食宿由会议安排。

  2.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

  乘车路线:北京站乘957路快车(出站直走到马路右300米);北京西客站乘410路公交车;颐和园乘968路公交车;公主坟乘631或968路公交车。首都机场乘机场巴士至公主坟下车换乘631或968路公交车。以上路线均到清源西里下车北行200米,沿清源北路向西行300米即可到达。地铁4号线到清源路站(西北口)出,北行250米,沿清源北路向西行300米即可到达。

  联 系 人:哈战荣、刘成荫

  联系电话:010-66097529,66097537;

  15810858425,13911110459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来源:社会科学司收藏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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