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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 〔2012〕238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使党风廉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继续设立“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任务,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的研究,注重实用性。

  2013年重点围绕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作风评价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构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同时要关注自2009年以来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名单见附件)。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课题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2012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2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尤其是重新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12月21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1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AB表装订在一起)于1月18日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层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查阅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晓蕾、田晨亮;联系电话:58581198、58556040;传真:010-58556074;电子信箱:pingjzx@pub.hep.cn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高校名单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高校名单

  (共99所)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辽宁石油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扬州大学

  常州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皖西学院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莆田学院      南昌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山东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大学      聊城大学        临沂大学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郑州师范学院 平顶山学院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商学院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嘉应学院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学院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兰州大学

  石河子大学

来源:社科司收藏
(责任编辑:聂明磊(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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