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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 〔2013〕260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实现通过改进科研评价提升研究质量、促进学风建设目标,2014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改进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和完善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课题申报范围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的相关范围和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最终成果要求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成果为专著或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本项目为工作专项,应为教育部简报、专家建议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2份以上稿件且至少有1篇被采纳,其中重大课题应提供3份以上稿件且至少2篇被采纳。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课题限部分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名单详见附件2)。每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4年1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尤其是重新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5.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A表B表单独装订,B表夹在A表内;重大课题A表、B表合订。《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单面印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申请评审书》1套,于3月15日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查阅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晨亮、张海泽;联系电话:010-58556040、58556246;传真:010-58556074;电子信箱pingjzx@pub.hep.cn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为保证匿名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重大课题不受此限。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2.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高校名单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

  一、重大课题

  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研究

  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教育、科技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哲学社会科学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的突破口。设立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研生产力,推进科研体系和管理体系现代化,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科研制度。研究任务:系统梳理与分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现状及其成因,并展开实证分析,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研究设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路径,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研究成果如下:

  (1)研究报告:《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现状的实证分析和对策建议》

  (2)文件制订:《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

  意见》(专家建议稿)

  (3)著作:《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研究》

  说明: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但最终成果应与本指南的要求一致。

  二、一般课题

  1.我国科研诚信和学风教育活动的效果评估

  2.学术成果同行评价机制研究

  3.第三方评价制度研究

  4.科研成果“赎买制”研究

  5.高校大学生科研诚信评价的实证分析及机制构建

  6.“课题制”科研管理模式研究

  7.社科类合作署名成果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及其治理研究

  8.国内外学术期刊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研究

  说明:任选以上所列课题之一申报,按照本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下列课题的序号。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自拟题目,最终成果形式应与本指南的要求一致。

附件2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申报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南开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江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宁波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来源:社科司收藏
(责任编辑:聂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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