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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说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教学质量,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同意,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基础”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拟于2015年1月下旬在上海召开“说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 教学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1.以说课形式研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堂;

  2.考察复旦大学等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

  二、与会人员

  1. “基础”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各省区市“基础”课优秀教师代表2-3人,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推荐。

  3.全国高校“基础”课教学研究百题征文(第二期)一、二等奖获奖作者。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会议时间及日程安排:2015年1月下旬,会期3天。1月23日报到,1月24日至25日教学研讨,1月26日上午参观上海自由贸易区,26日下午离会。

  2.报到地点:复旦大学。

  四、参会要求

  1.与会教师均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基础”课堂的教学目标,从绪论和第一至七章中选择一章,阐释、分析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典型案例等),总结教学实践中的经验体会,准备15—20分钟内容的说课材料,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提交“基础”课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邮箱jckjzw@163.com;

  2.会议将根据提交的说课材料,每章邀请2-3位教师进行说课,其他准备相关章节的教师参与研讨;

  3.说课材料将择优结集公开出版,或在全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研究网(http://jckjyw.cufe.edu.cn)交流。

  五、相关事项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2. 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务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参会教师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基础”课分委会秘书处邮箱:jckjzw@163.com;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2289237;15210604350(谢老师)。

  3.推荐参会教师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会务组。会务组邮箱:marxism@fudan.edu.cn;会务组联系电话:021-55664408;13651600997(赵老师),13916386207(徐老师)。

  附件:

  1.推荐名单.doc

  2.参会回执.doc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教指委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社科司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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