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6〕146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新广办发〔2016〕38号,以下简称通知),请有关单位从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现结合我部主管出版单位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司负责组织主管在京图书、音像、电子、数字、网络和报刊出版单位的推荐工作,以及2007年以来入选且在现职岗位工作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的考核材料报送工作。
二、此次我部推荐总数不超过4人。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一个主办单位择优推荐一位人选,通过本单位公示后,由主办单位党委向教育部社科司出具推荐函。
三、我司将组织专家进行推选,推选结果在我司网页公示。
四、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千人计划”的人员,可直接申报,不占推荐名额,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推荐材料与考核材料请于2016年8月8日上午9:00-11:00报送我司202A室。其中推荐材料包括主办单位党委的推荐函(要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情况)、《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申报表》(附件1)及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不占推荐名额的人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书复印件。
考核材料要求考核对象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及其主办单位出具明确的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已退休,或已调离原岗位,或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领军人才,均需在《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4)“备注”栏中注明。
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档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以“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名称”命名)一份。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林丽、钱泓江
电 话:66096293、66097550
附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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